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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管道压力试验的一般规定

文章录入: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文章来源:压力管道许可证咨询网  添加时间:2020/8/24
1.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为了检查管道系统的强度和严密性及保证安装质量,应对管道系统进行压力试验。
2.管道试压前应全面检查、核对已安装的管子、管件、阀门、紧固件以及支架等,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3.管道试压应编制试验方案,根据工作压力分系统进行试压,一般对于同向大气的无压管线,如放空管、排液管等可不进行试压。
4. 试压前将不能与管道一起试压的设备及压力系统不同的管道系统用盲板隔离,应将不宜与管道系统一起试压的管道附件拆除,临时装上短管。
5. 管道上所有开口应封闭,系统内的阀门应开启;系统最高点应设放气阀,最低点应设排水阀。
6. 试压时,应用精度等级1.5级以上的压力标2只,表的量程应为最大被测压力的1.5~2倍,一只装在试压泵出口,另一只装在本系统压力波动较小的其他位置。
7. 试压时应将压力缓慢升至试验压力,并注意观察管道各部分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卸压后进行修理,禁止带压修理,缺陷消除后重新试压。
8. 当进行压力试验时,应划定禁区,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防止伤人。
9. 对于剧毒管道及设计压力P≥10Mpa管道,压力试验前应按规范要求将各项资料经设计单位复查,确认无误。
10 试压方案已经过批准,且进行了技术交底。
11. 管道系统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填写“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有关人员签字确认。